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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点击: 2020-10-11 11:03:52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培养、学位等管理工作,推进我院硕士、博士研究生一体化培养体系建设,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结合历史文化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硕博连读是指从学院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出具备硕士-博士连续培养条件的学生,在达到相关要求,经考核合格,被确定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后,进行硕博统筹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能就读本一级学科专业。

(二)我院招收硕博连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仅接收中国史与世界史两个一级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生申请,采用“2+4”(硕士2年、博士4年)和“3+3”(硕士阶段3年、博士阶段3年)两种模式,选拔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在读的第三学期和第五学期。

(三)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严格把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着力选拔优秀生源,注重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质和综合素质。

二、选拔标准与导师招生要求

(一)选拔标准

根据华师[2020]3号文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着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历史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为我校中国史与世界史学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所有已修读课程须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科研工作出色,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原则上申请时须发表A级或以上科研成果至少1项(排名第1或导师第1、本人第2),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对于科研潜力和培养前途较大但由于研究周期较长等原因而暂未达到本条款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经5名或以上博士生导师签署具体推荐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提出破格申请。

(二)导师招生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应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

3.有国家级在研课题,或研究经费充足,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助研津贴。

4.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只能录取一名硕博连读学生。

三、选拔程序与资格考核

(一)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于每年10月中旬向学院提出申请(今年的申请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提交至文科楼427办公室黄叶坤老师处),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交对应的科研支撑材料(或5名或以上博士生导师签署的推荐意见)、申请人学术简历与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相关材料必须体现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与潜力、专业综合素质等内容。

(二)学院依据本细则成立硕博连读考核小组,与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同时,通过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的老师、硕士生导师和调阅档案、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确定推荐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推荐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者确认具备参加硕博连读考试资格。

(三)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组织硕博连读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包括专业英语与专业综合两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值100分。单科笔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学院将笔试合格的申请人按总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认进入面试人选。

(四)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组织硕博连读专业综合面试,了解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测试考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质、综合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五)经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面试合格的,按申请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认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名单。学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资格获得者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转交至招生考试处。

(六)硕博连读资格获得者须按学校招生考试处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考试处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制度

(一)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及录取工作。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攻读博士入学手续之前,应继续在硕士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在未办理攻读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有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或未能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等情况,将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并报到后,方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其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各类评奖及博士学位答辩的成果均须是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发表的成果。同等条件下,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我校学术创新、国际交流、 公派留学等项目中将予以优先资助支持。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培养阶段,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在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其相关考核要求可按同类普通博士生标准进行。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1年毕业:

1.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单科不低于75分,平均分不低于80分;

2.发表A级论文2篇或T级论文1篇(成果均要求排名第1或导师第1、学生排名第2,其余要求与博士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一致)。

上述条件均以其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取得的为准,成果截止时间为申请学位当月最后一天(夏季3月31日,冬季9月30日)。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博士学位。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又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经学位申请人同意,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按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博士培养阶段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应中止并退出硕博连读培养过程:

1.因个人原因申请中止或退出;

2.导师认为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3.撰写的学位论文达不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

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未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写作或答辩的研究生应转回原就读硕士专业培养,达到相关要求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硕士学位。

五、其他规定

(一)其他事项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华师〔2020〕3号]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历史文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10月11日

 


文件下载:附件1: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 “硕博连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