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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师范生参照执行《华南师范大学2018版师范专业“实践研习”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说明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点击: 2019-04-02 08:34:36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经研究,2017级师范生,其“实践研习”的修读参照《华南师范大学2018版师范生专业“实践研习”课程实施方案(试行)》执行。为此,特作如下说明:

一、“实践研习”是师范生必修的非正式课程,是培养其掌握教书育人实践性知识、增强职业认同、形成良好师德师风,逐步具备骨干专家型教师“想、信、爱、能、会”“五位一体”特质要求的重要途径。

二、2017级师范生完成《华南师范大学2018版师范专业“实践研习”课程实施方案(试行)》中的以下项目,可获得“非正式课程”的37.5小时。

1、按要求完成“项目I:访谈”,获得3小时。

2、按要求完成“项目II:见习”“1.观摩”中的“现场观察”和“2.聆听”,分别获得6.5小时和1.5小时。

3.按要求完成“项目III:演练”中的“1. 基本教学素养”和“2. 基本信息素养”,分别获得7.5小时和2小时。

4.按要求完成“项目IV:创新”中“子项目1:参加教学技能竞赛”校内“三赛”中每赛的班赛,获得3小时;及参加大四实习期间的“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工作坊”,获得14小时。

三、2017级师范生“实践研习”的其余2.5小时可以通过完成《华南师范大学2018版师范专业“实践研习”课程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其它项目获得。

四、各学院组建“实践研习”课程团队,负责课程建设、实施、考核等。

五、教师工作量参照2018版实践研习工作量的计算方式(其中,“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工作坊”工作量的计算酌情调整),纳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量。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